国家发改委最近针对能源领域连发两个文件:一是《关于做好风电、光伏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管理工作的通知》;二是《能源技术革命创新行动计划(2016-2030年)》。前者针对新能源领域长期存在的“弃风、弃光”也就是风电、光伏发电并网难的现象,首次核定了重点地区新能源发电最低保障收购年利用小时数;后者则明确了我国今后能源技术创新路线图。国家新政连出,顽疾能否破除?
现在,绿色发展、生态文明建设的理念已经深入人心,鼓励使用风电、光伏发电等清洁能源,成了常识。但是很多人并不知道,我们每天用的电,大多还是火力发电。这不是因为风电、光伏发电太少,关键是大量发出的清洁电力,并不了网,被放弃了,这就是业内人士常说的“弃风、弃光”顽疾。
顽疾有严重?根据国家能源局数据,去年我国风电新增装机容量达3297万千瓦,创历史新高,但另一方面“弃风限电”形势加剧,全年平均弃风率15%,同比增加7个百分点。光伏发电的处境也好不到哪里去:去年我国是全球光伏发电装机容量最大的国家,但部分西部省份的弃光率高达31%。
这是多年来都没能解决的问题。问题的根源到底在哪?中国能源网首席信息官韩晓平分析,它之所以成为顽疾,根本在于消纳问题没有解决:一方面风电、光伏发电间歇性发电的特征导致供需不匹配;另一方面这类新能源发电相比火电缺乏成本优势。
韩晓平:光电、风电有不确定性,比如只有有风的时候才有风电,如果没有风就不能发电了,但它往往在需要的时候没有风,在不需要的时候反而来了;另一方面是国内风电价格相对较高,相对火电的价格贵不少。
在韩晓平看来,目前电力市场整体不景气,火电装机规模仍在攀升。短期内,只能通过保障性收购的方式促进风电、光伏发电的就地消纳。
因此,国家发改委发文,首次公布了风电、光伏发电重点区域的最低保障利用小时数,确保这些电量以最高优先等级优先发电等。
中国能源研究会常务副理事长周大地认为,这项措施对缓解“弃风、弃光”现象有积极作用,但只能起到“托底”的作用。
周大地:一方面是说已经建成的项目,要想办法确保有起码的上网机会。但反过来,从另一个角度看,它只能保证规定内的电量。如果现在风刮得好,或者下雨少、太阳多,导致超额发电的部分就未必能保证上网了。
看来,通过保障性收购的方式并不能根除“弃风、弃光”的顽疾。还有什么办法呢?这就与国家发改委发布的第二个文件有关了。文件的标题是:《能源技术革命创新行动计划(2016-2030年)》,被业内称为未来能源产业的技术创新路线图。
表面上看,这个行动计划会让人产生疑惑。文中提到,未来要形成200-300米高空风力发电成套技术,战略方向之一是发展大型风电关键设备;太阳能技术方面,要掌握 50MW 级塔式光热电站整体设计及关键部件制造技术等。看起来,似乎有扩大风电、光伏发电产能之势,这是否会加剧“弃风、弃光”问题呢?中国能源研究会常务副理事长周大地认为,技术创新不但不会加剧“弃风、弃光”,反而会降低风电和光伏发电的成本,促进消纳。
周大地:如果现在风电、光电经过技术进步,它的发电时间、发电能力、发电保障甚至发电成本都有大幅度的改善,那么它的竞争力就会加强,对风光的发展有很好的促进作用。
另外,行动计划还涉及能源互联网、现代电网、储能技术等重点领域,并提出到2030年建成完善的能源技术创新体系,技术水平整体达到国际先进水平。厦门大学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说,从长远考虑,通过系统的技术创新降成本、补短板,才是解决“弃风、弃光”现象的根本之策。
林伯强:要长期解决“弃风弃光”的问题,我觉得还是要靠技术创新。比如今后我们能不能发展储能手段,通过分布式电站等,那就不会出现东北、西北地区积累大规模风电、光电的问题,使得输出成为问题。我觉得分布式风电、太阳能能离市场更近一些,就不存在“弃风、弃光”的现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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